關(guān)于新國標GB18564.1-2019與GB18564.1-2016設計制造部分不同之處 1、隔倉板的要求:隔倉板的形狀應為碟形,其深度大于或等于100毫米。
2、防浪板的要求:防浪板的厚度應大于或者等于筒體的壁厚。
3、結(jié)構(gòu)件的連接:墊板的厚度應大于或者等于封頭或者筒體的厚度,且小于或者等于封頭或者筒體厚度的1.5倍。
4、墊板與罐體應連續(xù)焊接。
5、安裝緊急切斷閥的法蘭應直接焊接在筒體或者封頭上。
6、裝卸閥門的明顯部位應有永久性標識或者金屬銘牌。
7、罐體上凡被強圈、支撐墊板等覆蓋的焊接接頭,均應打磨至于母體齊平。
8、緊固件應選用專用級別滿足國家標準和行業(yè)標準,性能等級大于或者等于8.8級。
9、罐體的人孔、接管、凸緣等處的焊接接頭,應按照NB/T47013的規(guī)定進行磁粉或者滲透檢測。
10、先拼板后成型的蝶形封頭上所有拼接接頭進行100%射線檢測:凡被補強圈、支座、墊板、內(nèi)件覆蓋的焊接接頭進行100%射線檢測。
11、所有焊縫交叉部位(丁字縫)進行100%射線檢測。
12、罐體兩側(cè)后部色帶的上方噴涂“罐體下次檢驗日期:XXXX年XX月”,字高不小于200mm,字體為仿宋體,字體顏色為紅色。
13、罐體兩側(cè)前部色帶上方噴涂“罐體設計代碼”,字高不小于200mm,字體顏色為紅色。
14、罐體與罐體焊接的支座的右側(cè)應有金屬的罐體銘牌。 |